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437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举办的各类会议(含线上会议),除党政机关及其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各单位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会议费支出。会议费支出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采购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
中国科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