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经与中国科学院网络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对接,ARP综合财务模块发票识别与验真功能自2025年9月9日起已重新启用。启用后在系统内提交并验真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无需再登录税务局网站查询真伪,也无需提供纸质查询结果;启用后在系统内提交并验真通过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须再录入电子发票号。
具体功能介绍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财务资产处
2025年9月9日
关于重新启用ARP综合财务模块发票识别与验真功能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经与中国科学院网络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对接,ARP综合财务模块发票识别与验真功能自2025年9月9日起已重新启用。启用后在系统内提交并验真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无需再登录税务局网站查询真伪,也无需提供纸质查询结果;启用后在系统内提交并验真通过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须再录入电子发票号。
具体功能介绍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财务资产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