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年底财务报销时间安排等事项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财务年结与决算工作进度要求,现将财务年底报销时间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封账时间为20231223日至2024114日。工会封账时间同事业账户。封账期间停止办理所有业务。

2.请各单位及时办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各类借款核销手续,核销业务受理时间截止到1222日。

3.12月公务卡受理时间截止到1222日,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报销还款。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的,请先按公务卡账单自行还款,开账后以转账对私结算方式报销。

4.2023年的发票(除出租车票)报销截止到2024430日,过期不再予以报销。出租车票的报销按照《化学所出租车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5.有到所经费未认领的课题组,请查看《经费入账通知》,尽快办理入账手续。有预借发票的课题组,请尽快催收相应款项。

 

请大家相互转告并根据需要安排好报销、请款等各项财务事宜,已审批完成的单据请投递到财务资产处208门口的投递箱。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财务资产处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