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根据财务年结与决算工作进度要求,现将财务年底报销时间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封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1月16日。工会、基建封账时间同事业账户。封账期间停止办理所有业务。
2.请各单位及时办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各类借款核销手续,核销业务(不涉及补付款)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23日。
3.12月公务卡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17日,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报销还款。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的,请先按公务卡账单自行还款,开账后以“银行卡”结算方式报销。
4.2021年12月14日以后开具的支票日期一律填制为12月14日,请各单位取到支票后提示收款方尽快到银行办理入账,避免支票过期。
5.2021年的发票(除出租车票)报销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过期不再予以报销。出租车票的报销按照《化学所出租车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6.有到所经费未认领的课题组,请查看《经费入账通知》,尽快办理入账手续。有预借发票的课题组,请尽快催收相应款项。
财务资产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