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远程办税渠道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202131日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已为本市纳税人开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本着“高效便捷、错峰有序”的原则为各单位划定了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我所的时间段为202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不在上述时间段内,远程办税渠道也可以使用,但有可能出现网络卡顿等办理不畅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将一直开放至2021630日。

如果您不方便网上办理,也可以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指定的税务机关。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尽可能通过网络办理年度汇算。

请应当进行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汇算。未按相关法规完成年度汇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财务资产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