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随着电子发票的普及,其可以重复打印的特性使如何防范重复报销成为重要的问题。应中科院各单位的要求,ARP中心在网上报销模块中开发了电子发票查重功能。启用该功能后,报销人使用电子发票报销时,系统会自动将报销人输入的电子发票号与电子发票库中的号码进行查重验证,如号码重复,则不允许报销,如未重复,则可以报销,并将电子发票号记录到发票库中。
自10月1日起,我所正式启用ARP网上报销电子发票查重功能,《关于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电子所务2017.5.31)《电子发票相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所务 2016.6.20)同时废止,未进行ARP网上报销电子发票查重的电子发票将无法报销。此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1日期间,按照原规定附“电子发票报销承诺”或按照此通知进行ARP网上报销电子发票查重后,均可以报销。
ARP网上报销电子发票查重功能使用说明详见附件,请认真阅读,以保障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
财务资产处
2017.9.20